第三節 教師待遇
一、教師的工資待遇。
民國以前,書院、學堂時期,教師的報酬來源于官伸民眾的捐助。學田的租糧收入與學糧或現金貸放利息。民國時期,學校公辦教師的工資由縣財政支付。民國19年(1930年)教員月薪平均10.75元(銀幣)。民國31年(1942年)學校教員中月薪最高120元,最低40元。民國35年(1946年)始,縣財政對教師工資改為薪糧制,教師每月按糧價領取工資,這種情況一直維系到1949年。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百廢待興,因支援解放軍西進,地方財力十分匱乏,全縣教師工資統一實行“薪糧制”,每人每月領小麥300市斤。每到發糧之時,有人拿口袋打回糧食家用,有人將糧食現場變換成現金。
1950年9月,教師工資改為“工資分制”,即以一定數量的小米、面粉、布、鹽、食油、煤等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為工分值,然后按當月規定的市場價格折合成人民幣做為當月工資。每一工資分含實物為:糧食0.8市斤,白布0.2市尺,植物油0.05市斤,食鹽0.02市斤,煤2市斤,用現金支付。小學教師平均每月138個工資分,根據當時的物價情況,教職工平均月工資為人民幣36.7元。
1956年冬,實行工資改革,取消工資分制,實行貨幣工資標準,按教學人員和學校行政人員分別評定工資等級,小學教師定為11個等級。學校行政最高為4級(78元),最低為8級(49元),業務級32.5元至70元。
1963年初,小學教師在原工資基礎上增加了地區津貼。
1963年10月,調整教師工資,調整幅度為18級以下40%,17至14級25%,13級至11級5%。
1979年10月,教育部、財政部下通知,學校教師通過評比工資升級,一般升一級可升兩級。
1979年10月30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下文,在小學教師(公辦)中試行班主任津貼。班主任津貼標準為:每班學生人數35人以下發4元,36至50人發5元,51人以上為7元。20人以下班級班主任津貼酌情減發。至1997年班主任津貼提高到了每班60元。
1979年1月,學校根據縣文教局精神,開始發放兼課教師和教師補課津貼。兼課補課每節四角,每月不超過20元,由學校上報節數縣文教局核發。
1982年,學校教師工資提檔定級,實行新的級別工資。工資標準有所提高,以業務八級為例,舊業務八級為41.5元,提高后新業務八級為49元。新工資月標準為:小教四級為79.5,小教五級為70元,小教六級為63元,小教七級為56元,小教八級為49元。提檔定級后,李紹庭老師工資級別最高為小教四級79.5元。
1984年,教職工工資中增加了地區補貼(5元),肉食補貼(5元),書報費(5元),洗理費(4元)等項目。蘆萬有老師工資為103.54元,王金香老師工資最低為54元。
1985年教師工資中的“浮動工資”改為“知識分子、老干部補貼”,凡工齡在5年以上的本科生,7年以上的專科生,10年以上的中專生,20年以上的老知識分子、老干部均可享受。蘆萬有、張啟文、陳儼、杜永儒等15人享受知老補貼,金額為每月每人15元。另外同年3月退休教師享受17元生活補貼,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知識分子、老干部的關懷。1986年,學校馬月蘭、蘆萬有、劉繼蘭等27名教師享受了知老補貼。
1986年10月,對1980年前參加工作的小學教師,以5年為梯度,以86.50元、89.50元、114.50元相對照,未達標準者均提升一級。同年教師工資中增加了教齡工資,標準為:教齡5年以上不滿10年者3元,教齡10年以上不滿15年者5元,教齡15年以上不滿20年者7元,教齡20年以上者10元。
1987年(nian)7月(yue),山丹縣(xian)教(jiao)(jiao)(jiao)育系統稱(cheng)職(zhi)(zhi)改革領導小(xiao)(xiao)組成立(li),7月(yue)15日(ri)開(kai)始培(pei)訓(xun)。同年(nian)9月(yue)學(xue)(xue)校做為縣(xian)級(ji)小(xiao)(xiao)學(xue)(xue)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職(zhi)(zhi)稱(cheng)評聘試點,開(kai)始了對學(xue)(xue)校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的職(zhi)(zhi)稱(cheng)評聘工(gong)作(zuo)。至1988年(nian)6月(yue),蘆萬有、鄒玉英、馬月(yue)蘭(lan)、朱菊娣等(deng)二(er)十(shi)名(ming)(ming)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取得了小(xiao)(xiao)學(xue)(xue)高(gao)級(ji)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任職(zhi)(zhi)資(zi)格(ge)(ge)。蔡雪(xue)紅、陳(chen)訓(xun)芳(fang)、張(zhang)恩華、周曉玲等(deng)二(er)十(shi)名(ming)(ming)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獲小(xiao)(xiao)學(xue)(xue)一級(ji)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任職(zhi)(zhi)資(zi)格(ge)(ge)。王建紅、任建設、張(zhang)國(guo)洲等(deng)七名(ming)(ming)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取得了小(xiao)(xiao)學(xue)(xue)二(er)級(ji)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任職(zhi)(zhi)資(zi)格(ge)(ge)。尚(shang)蓉(rong)莉、劉素萍等(deng)六名(ming)(ming)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取得小(xiao)(xiao)學(xue)(xue)三級(ji)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任職(zhi)(zhi)資(zi)格(ge)(ge)。第一次取得各(ge)級(ji)職(zhi)(zhi)稱(cheng)的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于1988年(nian)11月(yue)下文上崗任職(zhi)(zhi),工(gong)資(zi)從1987年(nian)1月(yue)起發起。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工(gong)資(zi)由(you)職(zhi)(zhi)務工(gong)資(zi)、教(jiao)(jiao)(jiao)齡(ling)工(gong)資(zi)和各(ge)種補貼組成。職(zhi)(zhi)稱(cheng)評聘是國(guo)家提高(gao)教(jiao)(jiao)(jiao)師(shi)(shi)(shi)(shi)待(dai)遇(yu)最實際的舉措。
山丹縣東街小學職稱改革前后教師工資情況(部分)
姓 名 級別工資等級 等級工資額(元) 職務工資等級 職務工資額(元)
朱菊娣 小教6級 136 小高5級 146.50
張玉英 小教7級 125.50 小高6級 136
張麗萍 小教9級 82.5 小一6級 98.5
張國洲 小教10級 75 小二5級 91
劉素萍 小教11級 68 小三4級 82.5
1990年,國家進行工資改革,1993年春,全縣教師工資改革。以17年為檔差,對工資進行套改,調資幅度較大。蘆萬有老師在套改前工資為263.12元,套改后為525.5元。學校教師中職務工資最低為150元,最高為285元。職務津貼最低為64元,最高為122元。各類補貼最低為71元,最高達151元。
1992年套改后至2004年,十幾年內,通過各種政策性調資如增加菜籃子補貼等,通過兩年一次的正常晉升,教師工資大幅度提高。至2004年底,學校教師工資最高已達1182元,最低達753.5元。教師月工資總額達80942元,年工資總額達97萬多元,人均月工資收入達968元。
二、教師的福利待遇。
教師福利:解放后,一直對家庭困難的教師發放福利補助,一年一次,由本人申請,教職工大會評議,上報后由上級按工資比例撥款。1964年,山丹縣文教衛生局下撥福利補助情況是:
高振邦 50元 劉烈文 50元 馬子仁 60元
閆復暹 50元 藺宗璧 40元 吳立榮 60元
20世紀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在計劃經濟情況下,上級有關部門經常進行副利性調劑。曾先后調劑自行車、絨衣等物品。1974年縣商業局給學校調劑布20.1尺、蘭紗卡上衣、勞動布上衣各一件。
1953年,國家規定女教職工享受產假56天,假期工資照發。1984年始,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職工可享受:產假5個月,實際上女教師產假執行3個月標準。獨生子女費每年30元。后改為每年60元。與父母、配偶分居的教職工享受探親假。
教師公費醫療:1953年開始,教職工享受公費醫療。教師醫療費實報實銷。1963年國家規定:滋補類藥,個人自費。1966年1月享受公費醫療的教師人員交一角錢。1990年后,公費醫療按工齡劃分。30年工齡以上者每年90元,20年以上者為70元,10年以上者為50元,10年以下者為40元。節余歸己。超支部分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年底對藥費較多的教師再進行一定比例的報銷。
2001年7月,政府實行公費醫療改革。教職工醫療保險實行個人醫療帳戶和社會統籌相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個人醫療帳戶主要用于支付門診醫療費和規定由個人自負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醫療帳戶資金由從個人工資中按2%扣取的資金和縣財政部門根據不同年齡段按1-3.8%劃撥的資金組成。平時教師門診醫療費,可通過醫院的發票和處方,持個人帳戶存折到指定銀行(農行)報銷。社會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教職工住院醫療費用和部分門診醫療費用的補助。主要由單位繳納和財政部門劃撥籌集而成。教職工住院起步資金標準為550元,即住院時自己先繳納550元,在此基礎上根據花費情況按比例由社會保險局支付。